1. ?保證金
商家入駐平臺需繳納一定金額的保證金,作為履行服務協議、消費者權益保障義務及遵守“本商城”各項規則的保證,在商家違反服務協議、義務或“本商城”規則時,“本商城”有權根據相關約定扣除相應金額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或給予買家的賠償。
2. ?保證金額度
“本商城”有權根據商家經營類目的變化、商品實際銷售情況、履約能力、資信狀況等情形調整商家交付的保證金額度,商家應在“本商城”通知后5日內補足相應金額的保證金,否則,“本商城”有權暫停向商家提供服務或提前終止服務協議。
3. ?保證金管理和使用
(1)商家同意繳納的保證金在任何情況下,均不計算任何利息。
(2)在下述情形下,“本商城”有權根據具體情況直接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證金,“本商城”扣除相應的保證金后,將通知商家補足,商家應在接到“本商城”通知后5日內按“本商城”要求補足相應保證金。商家未按要求補足相應保證金或保證金不足以抵扣的,“本商城”將從未結算款項中直接扣除相應金額:
? 1)商家違反服務協議或任何保證、承諾或義務的;
? 2)商家之行為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其它規范性文件等規定的;
? 3)商家在“本商城”發布商品、達成交易、履行交易相關活動中,違反法律、法規、政策、“本商城”任何規則或違反其對客戶的承諾,或被客戶投訴、索賠時,“本商城”根據自身的判斷對客戶進行賠付的;
? 4)商家違反服務協議或“本商城 ”任何規則,給 “本商城”造成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賠償、訴訟費用、律師費用等)的;
? 5)服務協議及“本商城”管理規則中約定的其它可扣除保證金的情形出現的。
(3)“本商城”如使用保證金進行任何抵扣或賠付,將以書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電子郵件、傳真等)通知商家,并在書面通知中,說明抵扣和賠付原因及抵扣和賠付金額。
(4)若商家保證金不足時,“本商城”沒有使用自有資金為商家支付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任何款項的義務,但若“本商城”進行了該等支付,則“本商城”有權要求商家賠償,包括但不限于:
? 1)要求商家賠付“本商城”損失,且在指定期限內補足保證金;
? 2)從商家的銷售貨款中直接劃扣,以補償“本商城”所遭受的損失;
如“本商城”的損失通過上述方式仍無法彌補,則“本商城”有權單方終止向商家提供的一切服務,且有權繼續向商家追償。
4. ?保證金的退還
商家與本商城的服務協議終止且商家已完成交易的商品質保期屆滿后,商家可向“本商城”提出退還保證金的書面申請,“本商城”審核通過后90天內,扣除依據服務協議應扣除的部分后,將保證金余額退還商家,如商家支付的保證金,不足以抵扣應由商家支付違約金、賠償金等款項的,“本商城”將不予退還商家保證金,并保留向商家追償的權利。